第一條:
根據《*人民共和國氣象法》和《防雷減災管理辦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制定本辦法,加強防雷工程專業(yè)設計施工資質管理,規(guī)范防雷工程專業(yè)設計施工,保護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。
第二條:
防雷工程的專業(yè)設計和施工范圍,包括直防雷工程、感應防雷工程和綜合防雷工程。
第三條:
**氣象機構負責國家防雷工程專業(yè)設計和施工資質管理。地方各級氣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(qū)域內防雷專業(yè)設計和施工資質的管理。
第二章:等級和范圍第四條:
防雷工程專業(yè)設計、施工資質等級管理制度,資質等級分為C、B、A三級。
第五條:
丙級資質單位只能從事以下防雷工程的設計或施工:
(1)《建筑防雷設計規(guī)范》規(guī)定的第三類防雷建筑,包括建筑(結構)直接防雷工程、整改工程和新防雷工程;(2)感應雷防護:小型計算機網絡、小型程序控制電話、小型自動控制系統(tǒng)、短波、超短通信站、小型電視臺、衛(wèi)星電視地球接收站、共用天線、閉路電視、有線電視、家用電器等小型防雷項目。第六條:
乙級資質單位可從事以下防雷工程專業(yè)的設計或施工:
(一)《建筑防雷設計規(guī)范》規(guī)定的第二類、第三類防雷建筑,包括建筑(結構)直接防雷工程、整改工程和新防雷工程;(2)除C級感應雷防護項目外,還可承擔無線呼叫站、移動通信中繼站、中型電視臺、一般雷達站、微波站、導航站閉路電視監(jiān)控系統(tǒng)、中型自動控制系統(tǒng)、中型程序控制電話、中型計算機網絡等中型防雷項目。第七條:
甲級資質單位可從事以下防雷工程專業(yè)的設計或施工:
(1)《建筑防雷設計規(guī)范》規(guī)定的第一、二、三類防雷建筑,包括建筑(結構)直接防雷工程、整改工程和新防雷工程;(2)除乙級感應雷防護項目外,還可承擔大型移動通信基站、大型電視臺、大型程序控制電話、大型計算機網絡、大型自動控制系統(tǒng)、機場、大型車站、碼頭、智能建筑及其綜合布線、油庫、氣庫、彈藥庫、化工倉庫、國防設施等大型防雷項目。第三章:資格申請第八條:
申請防雷工程專業(yè)設計施工資質的單位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:
(一)獨立承擔防雷工程專業(yè)設計施工的企業(yè)法人,遵紀守法,社會信譽良好;(2)專業(yè)技術人員必須取得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氣象機構頒發(fā)的相應資格證書(3)丙級、乙級、甲級資質單位高級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1級、2級、3級,中級技術人員不少于3級、4級、5級,數量的輔助技術人員;(四)丙級、乙級、甲級資質單位的企業(yè)注冊資本不得少于30萬元、40萬元、100萬元;(五)近三年來,丙級、乙級、甲級資質單位必須始終從事防雷工程的設計或施工,總值不少于150萬元、300萬元、600萬元;(6)丙級、乙級、甲級資質單位必須承擔至少20萬元、50萬元、100萬元的防雷工程設計或建設項目,驗收投入使用,運行良好,用戶滿意;(七)建立全面的質量保證體系和完善的規(guī)章制度,并能有效實施;(八)辦公空間固定,施工設備設計相應;(九)具有防雷工程專業(yè)設計或施工標準化資料和檔案保管設施。第九條:
申請C、B合格單位應當向當地、市、州、聯盟氣象主管部門提出正式申請。申請甲級資格的單位應當正式向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氣象主管部門提出申請。無地、市、州、聯盟氣象主管部門的,可以直接向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氣象主管部門提出申請。
第十條:
申請防雷工程設計、施工資質的單位,必須提交下列書面材料:
(一)正式申請報告及單位基本情況;(二)《防雷工程專業(yè)設計資質申請表》或《防雷工程專業(yè)施工資質申請表》(三)《企業(yè)法人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》、《稅務登記證》、《法人組織代碼證》復印件(4)專業(yè)技術人員簡介,其中外馳人員應注明為或 原工作單位,高級,中級。 http://www.meimeichu.com.cn銷售熱線
13723505311